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目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造成了受伤量和死亡率的急剧上升,事故发生后,家属会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同时不要忘记了交通事故额赔偿金的问题,安徽出台最新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那么你知道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吗?都包括哪些受偿项目吗?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相信会给您提供一个帮助。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多少
  根据统计显示,安徽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3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因此系列公式的计算要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就目前来讲对于赔偿标准的有效规定,其中标准对于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精神损害费及计算标准都有了新的规定。因此将数据按照上述公式套入即可得出可能获得赔偿的数额。不过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每个地方又存在不同,因此必须结合实际使用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个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案件的法规,《解释》中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特别对交通事故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询
      本文主要围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询的这一问题开展讲解。在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案件中,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我国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根据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有关的技巧性的分析和相关性的实验才能得出能够证明相关交通事故事实的材料,最后据此认定整件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方式。以下网站我们为您...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仅规定了诉讼费的收取办法,具体的诉讼费收取情况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


·一、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可以吗?1、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是不可以的,若是肇事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携带相关影像资料到当地公安局报案。2、作为责任方,人被你方撞伤,垫付医疗费也是合情合理,因此建议在合理范围内竟可能的救助伤者。但现实中不排除部分伤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的,对此,我国的法律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


·下班骑自行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自行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包括能确定伤残的等级,可以确定误工的时间,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在生活中不难发现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不要超载的标识,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校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孩子的伤亡,造成的事故影响极其恶劣,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罚?下面就详...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双方为机动车的话是三七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对方全责,则残值费由对方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