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 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4)具体的诉讼请求。
  
  (5)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6)物证和书证名称、件数等。
  
  4、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5、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自诉人不得诽谤诬陷被告人。人民法院审查立案时,应当向自诉人说明诽谤诬陷应负的法律责任。
  
  7、自诉人明知侵害人是二人以上,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侵害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二、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聋、哑、患病等证明。
  
  法律中规定,如果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的案件,如诽谤案、侮辱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等,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而对于自诉案件,在法官宣判之前,都是允许当事人进行和解的。至于自诉案件的调解,只能是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
  
  


·拘留期间,委托律师探视多少钱?
      犯了错,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我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公民犯了错,案件未审结之前,都是将犯人带到拘留所拘留。不论是犯了多大的过错,家属都不会说直接不管,一般都会前去看守所探望。但是,并不是所有被拘留的人员,其家属都可以前去探望。是否能够进行探望,还需分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接...


·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务中,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则需要看该行为是否满足法律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此,首先需要知道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


·短刑期能获得减刑吗,短刑期是否可以减刑
      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处罚不能过重。因此,实践中就会出现被判短刑期的情况。那这样的罪犯在服刑的时候,是否还可以被减刑呢?因为本身的刑期就比较短了,于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短刑...


·盗窃罪最高处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行为在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在当下还呈现出了盗窃行为人年龄偏小的一种情况,而对于盗窃行为只要认定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在我国盗窃罪最高处罚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最高处罚是什么 (一)个人盗...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一)高利转贷罪的概念 高利转贷罪,是指...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一、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是否收监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察期内撤消缓刑的法定情形有三个: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 ...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目前还不能够成熟,需要完善的地...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1、...


·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是什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枪是军人们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普通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法律上关于非法私藏枪支罪的定义和立法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而对于犯罪的人又有着怎样的惩罚呢?只有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立法标准,我们才能在知法的基础上不去触犯法律的界限,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非法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