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发生合并等情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因此辞退员工,尤其是辞退怀孕女工,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孕期之间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其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并且如果怀孕员工七个月以上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是安排相关加班活动的。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而要办理离职的时候,可能他们会办一些离职的手续,那么劳动合同期满需要办离职手续写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离职的手续,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根据判断,具体的相关事宜,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离职的原因、离职的时间、工作交接情况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


·职工羁押期间能正常领工资吗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1、国家机...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
      在现实中,随着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在受到工伤伤害后,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但还是有些劳动者不清楚由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往往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期限,影响了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呢? 《工伤...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亲友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过了期限劳动者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一、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维护合法权益要及时,很遗憾,不能申请工伤...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便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有许多劳动关系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我们今天就与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吧。...


·以前,因为各种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为各
      以前,因为各种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为各方敲响了警钟。现如今,不仅是建筑单位,国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理。实施的是终身制度。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资料为您解释清楚。 一、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怎么规定...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 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


·钟点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钟点工可以随时辞退吗?这要看是否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如果签署劳动合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且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的话,那除了获取合理的报酬之外,就没有其他补偿了。所以,在单位将钟点工辞退之后,是否要给予...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一、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 1、基层应先清理干净,砼基层要先喷撒纯水泥浆呈颗粒状便于粘结;砖墙基层应事先浇水湿润。 2、施工工艺为: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第一遍底灰→抹第二遍底灰→抹面层灰→加用塑料抹刀压光。 3、打底用的水泥砂浆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