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不需要进行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辞职违约金问题
  
  首先说一下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
  
  二、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是可以主动的离职,只要在离职的时候双方就要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按流程走,也不会存在有任何违约金,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需要按劳动法来进行办理,如果用人单位不批,那么到时间也可以随时的走人。
  
  
  


·劳动派遣合同到期应该如何赔偿
       在我国劳动法方式有很多种,派遣形式就是其中的一种。相关的劳动者又派遣单位进行相应的派遣,进行工作后劳动合同到期,如相关的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不续签这类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作为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 《...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也在不断的开展工程工作,那么为了保障到每一位公民的安全,所以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上国家也是十分的看重,那么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包括什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质量会包括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内容,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


·工伤认定中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形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做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作中的受伤如果要进行工伤保险的理赔,就必须要走工伤鉴定的流程,才能最终提供完善的资料进行索赔,首先得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鉴定申请,鉴定单位才能按照规定出具鉴定结果,那么做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做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 1、工伤认定从劳动局工伤科受理劳动...


·是否需要去劳动局对解除劳动合同报备?
      是否需要去劳动局对解除劳动合同报备?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可能会出现由于质量不达标而造成事故的情况。当出现事故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一定的防护,以免带来更大的损失。等一切稳定下来之后,再按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相应的调查与分析。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单位申报认定时效是多久
      我们发现现实中很多时候劳动者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往往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但其实作为受伤职工也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不过不同主体在提出认定申请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工伤认定单位申报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深圳劳动法律师怎么计算
      深圳劳动法律师怎么计算 劳动者打官司,往往是一各费时费力的活动,一般诉讼是要请律师的,这时候很多人都会马上想到律师费。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个地区的律师收费也是不同的。那么,深圳劳动法律师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深圳律师费怎么算:计件收费一...


·如何避免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
      高空坠物被誉为城市中悬在头顶的伤,作为一种十分危险的社会现象,高空坠物,近些年来不断地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而建筑建设方也对高空坠物这种十分危险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竣工的时候通过验收的方式对高空坠物进行排查,下面我们就看看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应该怎么避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不服从单位岗位调整,单位不能予以辞退,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单位因员工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