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结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我国法律上对未婚生子的认定权利是与正常生育的子女是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抚养权的归属认定上,应当坚持按照利于子女成长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包括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以及孩子的意见这几个方面去争取。二、具体实施方式建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


·男方出轨和原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当今社会,婚外情已逐渐成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作为女方,该如何用正确的法律知识来证明男方出轨呢?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割?请您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男方出轨和原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法律知识。 一、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


·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一、批捕后多长时间通知家人? 我国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分红保险中的红利多是投资利益所得,个人购买分红保险也是作为一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之一。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已交保费与所获返利部分,那些红利所得...


·究竟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现代社会中,很多夫妻因为不和或其它原因,正在面临离婚的问题,这是则会出现某方不愿离婚的情况,那么有人则会问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这时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已将离婚相关内容整理在下方,若需要可继续阅读。 一、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对于确认婚姻无效能再审嘛?
      对于确认婚姻无效能再审嘛?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决,而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解决,法院将会按照相关的法规来公平的处理保障双方的权益,那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