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送达给嫌疑人的拘传证是谁发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送达给嫌疑人的拘传证是谁发的?送达给嫌疑人的据传正是公安机关发的,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这种凭证文书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不得拒绝。该证不得多次使用,每次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在12小时内不能结束时,应当将被拘传人妥善安置好,并重新填发拘传证。二、拘传的特点(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刑事诉讼法》117条第2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17条第3款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并由法警执行,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拘传是强制被执行人到庭的一种措施,带有强制性,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了当事人的自由,《执行规定》第97条规定,对必须到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拘传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而不能是其他的案外人。拘传的适用条件:一是被拘传人是必须到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只有上述人员不到场接受询问,执行程序无法或难以进行的才可适用拘传;二是须经两次传票传唤。两次传票传唤应是连续的,不能是间断的;三是被拘传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无正当理由,是指其因不应归责与己身的
  事由致使其无法到场。综上所述,嫌疑人并不是在被怀疑的时候就会被公安控制的,因为机关限制人们之前必须有的证据,在准备好一切文件后才可以下发拘传证并且将嫌疑人抓获的,公安机关正是有这样的职权才能够在第一时间让罪犯难以逃脱并且按时接受制裁。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特征:犯罪构成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不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管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之人死亡罪,此时出现的后果往往都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来这两种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故意杀人...


·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一、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电话、短信、网络等诈骗案屡见不鲜,具体作案模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时下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我们的刑法对于诈骗罪相关规定、标准有了新的解释,我们将借着本文为您引述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一、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事回避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条件包括什么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


·串标追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串标追究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抢劫罪刑法条文是什么?
      抢劫是严重违法行为,年轻女性在路上被抢后,要尽快到派出所报案。对于这种案件,犯罪发生地的派出所有管辖权。立案后,派出所展开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落实好证据后,由检察院起诉。刑法里面对抢劫罪有明文规定,那么,抢劫罪刑法条文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抢劫罪刑法条文...


·犯罪人员的假释期间什么意思
      犯罪人员的假释期间什么意思 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期。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


·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
      现实中,经常看到的盗窃都是盗窃一定的财物,具体就包括手机、现金等等,但也有那种盗窃电能、手机流量的情况。在很多人的眼里,如果是盗窃电能的话就觉得不能构成盗窃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吧。 一、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 电能是一种特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