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放弃继承权手写有用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放弃继承权手写有用吗?放弃继承权手写不一定是有用的,因为判断文件有效与否本身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手写与打印版本的区别在于手写更能反映真实情况。但如有签字或者手印,打印版本的效力同样很高。因为老人已经不能签字的话,说明行动能力不便,因此按手印同样具有效力。另外,鉴于老人行动能力不便,最好能够通过录像等形式,辅助证明老人按手印之时,神志清醒,思维正常。这也是避免今后其他纠纷的一个措施。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继承权作为一种后天所得的权利可以被依法享有的同时自然也可以随时放弃,而想要放弃继承的权利必须有明面上的表示才能够被法律认可,而此时不管是手写材料还是纸质打印出来,只要上面有足够的证明是当事人自己完全自愿的话就是有效的。
  
  
  


·一、请求分割遗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请求分割遗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请求分割遗产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什么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在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也可以到所在省的司法局搜索。一般的放弃继承公证最低200元,有明确财产数额的按1-2%收取公证费。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2、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老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变为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遗产如何计算,然后才是具体分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吧。 一、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继承法》第3 条采用概括性和列举性相结和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


·继承法胎儿出生是死体的怎么处理?
      继承法胎儿出生是死体的怎么处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


·一、?监护人可以冻结遗产吗?
      一、?监护人可以冻结遗产吗? 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冻结被监护人的遗产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A君的爸爸妈妈在A君很小的时候就离世了,一直都是A君的奶奶陪伴他成长,多年以后A君的奶奶因病去世,奶奶的财产由A君代位继承。A君的事例让我们产生疑惑,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而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获得的死亡抚恤金是遗产吗?
      获得的死亡抚恤金是遗产吗 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因其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 死亡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对被继承人的亲属给予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金。也就是说,抚恤金发放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亲属,而不是被继承人。也就是说,死亡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故被继承人无权支配其归属...


·公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公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


·对于冷冻胚胎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只有首先明确胚胎的法律属性,才能决定双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和处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