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其他情形的具体表现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感情不合: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欺骗情形: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存在恶性情形:
  
  1、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2、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下落不明的情形:
  
  1、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其他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夫妻离婚也就是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夫妻在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更倾向于协议方式离婚。通常,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的有关事宜,比如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往往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走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现象普片增加,闪婚闪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夫妻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都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最终选择诉讼离婚。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呢,当事人该从哪些方面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谈谈这个热门的话题...


·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按照正常的离婚手续来看,当父母离了婚,如果孩子跟了母亲,而且孩子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亲那方肯定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占理的小三呢,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一、小三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小孩抚养费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 一、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越来越快。在婚姻问题中,离婚率已经高居不下。现代社会,离婚不仅仅是办理离婚证这么简单的事情。离婚过程中,会牵扯到方方面面的事情。其中,财产分割就是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具体的规定并不清楚,接下来,我...


·新婚姻法有多少条?
      新婚姻法有多少条?其中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六章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家暴遗弃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共五十一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 没有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


·男人出轨了离婚财产女方能都要吗?
      虽说性格不和问题是导致离婚的最常见原因,但是出轨却是导致夫妻离婚最常见的导火索。夫妻之间有一方出轨除了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之外,也会影响到夫妻离婚的财产分配,在生活中有人因出轨而被净身出户。那么男人出轨了离婚财产女方能都要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有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办法,希望对您...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父亲该如何维权《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父亲该如何维权《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取得子女抚养权,互不相让。尤其是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孩子就是她的全部,离婚时非常想得到子女抚养权。那么,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对于精神病或者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来进行监护处理,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


·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设立的法院众多,但也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那具体来说,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