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暂予监外执行上诉期间抵刑期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暂予监外执行上诉期间抵刑期吗?上诉期间的关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二、上诉会加重刑罚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 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大家先来分析一下监外执行的这些情况,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可能在前期关押孕妇,然后到了法院判决的时候才突然对其判决监外执行的。意思就是,前期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强制性措施的这些人,被监外执行的可能性本来就很大,没被关押就不存在折抵刑期。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强奸属于比较严重的性暴力犯罪,在很多国家都是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了的,当然在我国也不例外,并且按照《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我国对此罪的处罚还是比较重。那到底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


·集资诈骗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在当代社会,虽然法律规定了诈骗罪对诈骗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形式的诈骗行为,其中就包括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是一种特殊的诈骗,是诈骗筹集公众的资金归自己所有。那么,集资诈骗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资诈骗罪的辩护词。 ...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有权利对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人员和其他的一些东西进行扣押的,不管是扣押物证或者是书证的时候,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必须严格参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来进行,否则日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话,将会对案件的审判带来很大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允许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来请律师进行辩护,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诽谤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缓刑后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否属于累犯,按照《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再说,宣告缓刑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且悔罪态度较好...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


·缓刑期内犯新罪的判决是怎样的?
      缓刑期内犯新罪的判决是怎样的?缓刑期内犯新罪的判决是根据刑法当中的69条第1款的规定,来对新的犯罪的刑法进行一个数罪并罚,然后再合并的进行一个执行,因为在缓刑期间内,如果犯罪分子又犯了一个新的罪行的话,原来的缓刑肯定会被撤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


·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呢转化为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是我国公民内部的一些矛盾纠纷,一般都是关于合同、财产、婚姻、公司等问题形成的经济利益或权利纠纷,可是刑事案件确实危害到了社会秩序并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民法典》(...


·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像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其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最近几年,在集资诈骗犯罪中,很多都是单位实施的,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我国的刑法对于单位犯罪是有相关条文的。那么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31...


·行政拘留会超过30天吗?
      我国的法律随着时间的增加而不断的在健全,如果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处罚,但是也会因为触犯的法律不同而进行不同的处罚方式,其中就包括了行政拘留,那么行政拘留会超过30天吗?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拘留不会超过30天,最长为20日,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行政拘留最长是多久中国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