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但我们注意到,《婚姻法》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5、夫妻感情未破裂对于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法律同样做了限制,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两人对离婚问题协商一致。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怎么界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标准,法官到底如何判定呢?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了一些较明确的规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等。如果有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就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上对夫妻离婚有一定的限制,但总的来说其实婚姻还是比较自由。只不过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就算是夫妻分居已经很多年了,若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也不会说就可以因此而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要求的手续不同,而这也是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后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


·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协议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法律怎样规定离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


·一、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什么?
      一、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什么? 离婚自愿放弃财产需要签自愿放弃财产协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认定。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如果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小孩怎么办
      如果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小孩怎么办 只要女方没有在已婚身份时再次和他人领取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女方在没离婚的时候,怀了别人的小孩,那么在婚姻中女方是属于过错方,婚姻期间有过错,女方的合法配偶,可以起诉离婚,同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重婚罪,...


·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一)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起诉离婚要几份诉讼状?
      要是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这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那一般起诉离婚要几份诉讼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要几份诉讼状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男方提出离婚,离婚财产归女方所有吗?
      在离婚的诉讼案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难免都会触及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办法大多数人仅停留在只言片语的层面,就如男方提出离婚,离婚财产归女方所有吗?对此问题的解答,我们认为得从离婚财产的分割办法开始说起。 ...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诉讼来处理就可以了,毕竟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