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那要看几级伤残,一般赔偿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出现了伤残的情形,那么肯定是要支付一笔伤残的赔偿金,而且也会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计算,所以,作为受害者一定要先进行鉴定再来申请赔偿,这样一般得到的赔偿金额才会符合自己的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中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
      对于交通事故中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机...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作为民营类的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是离不开股东的,因为有了股东的资金支持公司才能得到运转,才能走上盈利的道路。但是如果有股东因为转变投资方想要对其他的项目进行投资,这时一般会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是要缴纳所得税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几年会不让买
      其实在驾车的过程当中一般都是那些驾车时间较长的这部分老司机,在处理相关事故的时候会比较有经验,有一部分人也是买车可能过了两三年以后,自己的车辆在这段期间大大小小的都有发生过被刮伤的这种状况,虽然可能这个时候也想买划痕险,但是自己并不了解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几年会不让买? 一、在我国汽...


·交通事故骨折司法鉴定多久做?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人身伤害,其中骨折是非常普通的伤情。为了确定事故责任方的责任,明确赔偿标准,当事人应当做一个伤残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要通过律师事务所或者交警队,并且应该在规定期限内。那么骨折司法鉴定多久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骨折司法鉴定多久...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一、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


·交警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才能作出
      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由交警大队来进行处理的,这期间就要先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作出一个划分,然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当事人结合这个责任书中的内容,确定彼此承担的赔偿比例。那通常交警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作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警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才能作出...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车辆会有挂名车主的这种现象,那是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原来车子的主人和实际售买人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并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好过户手续,但是在此期间就意想不到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人们对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是比较关注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法律中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有着特别明确的...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


·法律中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1、法定原则。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即无效。2、公正、公开...


·继承的动迁房出售要交什么税
      1.契税。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2.增值税。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3.个人所得税。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由卖方缴纳。4.印花税。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征。5.土地增值税。卖方按交易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