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公司股东身份信息吗?
  
  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查公司股东的身份信息的,具体查询的方法如下:
  
  
  1、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一般只能验证企业的真实性,了解企业基本信息。
  
  2、电话查询: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3、工商局查询:如果您要查询详细企业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具有决策表决权、选举权和收益权等。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司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把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股东分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
  
  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综上所述,公司的股东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基本确定并且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的,而且会在网络上都会公示出来详细的情况和信息,只要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有需求想要这些信息都是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查到的,因为这些信息并不是秘密而且不涉及到公司的利益。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为了发展更好的积累资金会进行融资,那么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呢?融资方式不单单是一种,它包括有许多种方式,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关于融资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缴社保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缴社保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有限公司增资流程 (一)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二)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主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公司法,因为在我国公司法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的商法之一。但是由于在实际生活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情况下,在公司法中可能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其他的法条对当...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1、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公司法只是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成立过一家一个人独资公司,那么是不能再成立一个人的独资公司的,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包括: 1、设立取得 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分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订销售合同
      分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订销售合同 一、分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订销售合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子公司是指虽然自己可以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但是一定程度上受另一家公司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有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