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则
  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局(委、办):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及《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要求
  (一)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二)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平等协商。
  (三)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五)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禁止借流转之机打乱重分;必须保障农户承包地的流转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准截留、扣缴和挪用。
   二、流转主体
  (六)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对象、方式、时间以及流转收益的处置。
  (七)承包土地农户如委托发包方或他人帮助其流转,应提前三个月向发包方或他人递交委托书,但最终的流转合同仍由承包农户户主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认可。
  没有承包方本人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决定流转农户承包地。违背农户意愿,由乡村组织决定或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流转土地的,属违法行为,其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
  (八)流入方如将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应征得原承包方的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原流转合同有约定的按原约定执行。
   三、流转方式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
  (十)互换是指在承包期内,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农户为了农业经营的需要,相互交换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十一)转包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把自己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不变。
  (十二)转让是指在承包期内,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自己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的行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十三)出租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把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十四)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的行为。
   四、流转程序
  (十五)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地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流转双方协商确定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字盖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流出农户应将流转合同副本2份,分别交发包方及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4、发包方收到流出农户递交流转合同副本后,应及时将农户土地流转情况登记造册,定期上报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十六)农户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地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
  2、发包方讨论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将讨论结果在15日内告知委托农户;
  3、接受委托的,发包方应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接受委托后15日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
  4、有意承接流转土地的,应在发包方公布的有效期内,提交承接流转土地的申请;
  5、接受委托的发包方,在公布时间结束后,应及时召集已提交承接流转土地的申请人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订流转合同草案,经委托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
  6、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出方、流入方、发包方和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协商记录、委托合同等资料由发包方负责保存。
  (十七)委托他人流转的在签订委托书后,参照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地的程序办理。委托中介组织流转的,参照农户委托发包方流转承包地的程序办理。
  (十八)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十九)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五、 流转管理
  (二十)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由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样式,并对全乡土地流转情况建立完整的档案,做到记录清楚,查找方便,保存安全,管理科学。
  (二十一)对互换、转让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程序报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
  (二十二)县(市、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十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流转土地的,应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各方的权益。
  针对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的问题,我们主要介绍了一下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则,我们都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进行流转。


·征地补偿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
      虽然对于国家的行政单位来说,在有实际需要时,可以进行征地活动,但是此时不仅会导致部分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若没有做足凤霞评估,制定切实的征地方案,那么征地的风险就是比较大的,征地补偿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征地补偿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拆迁原因、拆迁动员、拆迁数量、拆迁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之效力 当前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何种登记的模式还仍存在争议,但作为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具有二元性质: (1)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行政管理登记; (2)其他承包方式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


·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
      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异地起诉离婚收费会不会有所增高呢,今天我们就需要来了解一下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这个问题。一、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诉讼离婚即取决争议标的价值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有各自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应该根据199...


·不在一个地方的夫妻要怎么离婚
      不在一个地方的夫妻要怎么离婚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而想要办理离婚,就要按照异地离婚的手续来进行。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在线咨询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进行注册的重要一步,且在公司法和法律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有很多的疑惑,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公司注册地址的概念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公司...


·在我国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对于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的确认。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至关重要,并且在土地的征地补偿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就是人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了。 一、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