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规定如何解除抚养关系?抚养关系无法解除。只有收养关系才能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对于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收养关系解除的效力是全方位的,不局限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华侨、归侨去世后或者华侨身份改变后,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不变。但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我国法律上是对于抚养或者收养的条件和解除抚养的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的,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处理,才可以合法的解除抚养关系,但如果双方可以对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


·婚前财产公证费用一般是多少
      男女在尚未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已经有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同时也给自身利益造成了损害。那现实中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费用一般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婚前财产公证费用一般是多少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大单位都会给员工提供这一个福利,年金一般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很多在职公职人员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通过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讲解一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的区别 1、职业年...


·夫妻中丈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中丈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夫妻中丈夫家暴直接去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只有符合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而丈夫对妻子使用家暴,妻子是可以自己起诉...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状况:(1)人民法院依据婚姻当事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经检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的过程中,经检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奉告当事...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
      双方离婚后可以分孩子的财产吗 双方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依法是不能分割的。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男人重婚两方面都有孩子怎么支付抚养费?
      一、 男人重婚两方面都有孩子怎么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


·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
      生活中存在一些分居以后再离婚的情形,此时在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居后离婚给财产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所有的分割都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但是需要坚持哪些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您比较关心的,好的原则也是有利于财产顺利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