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中离婚赔偿算债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姻法中离婚赔偿算债务吗?
  
  离婚赔偿不算共同债务,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种过错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这与一方的人身不可分,侵权人是一方而非夫妻二人,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所以,如果这笔赔偿金是自己跟别人借的,算债务,但是算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侵权支付的赔偿金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所有可以被判定为共同债务的,都应该是跟别人借的这笔钱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可说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才跟别人借钱的。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
      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没钱?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


·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既然你不还我钱,那么我就扣押你的财产来抵债,直到你还钱为止。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向债务人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如果这是一种违法的讨债方式,那么都有哪些讨债的合法程序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讨债时能扣押...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 在各银行信贷规模仍延续2012年偏紧状态的当前,建行中山分行向本报称,该行在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安排了充足的信贷额度,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从审批到办结实现了一天化流程作业。 所谓的供应...


·合并时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情况是怎样的
      合并时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情况是怎样的?公司债权,是公司一种在内部资金周转不畅时借用社会闲散资金进行周转的手段,所以,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公司对社会的借款。而如果该公司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后并没有起色,反而导致公司破产或被合并,其债权债务究竟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合并时公司债权债务的承...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是需要约定利息的,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么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人们向他人借钱时都会写一张借条,在借条中注明借款的金额。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它可以证明与对方的借款关系,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凭借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借条范本,相信对您会有所...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借条可以看作是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但是在具体书写借条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细节,这与借款合同中要求注意的不同。那到底,当事人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现在,就让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


·我国对挪用公款罪判多久 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自然人犯罪,而此时仅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要是公司中的职员利用职权实施挪用资金的行为,此时构成的就会是挪用资金罪。那我国对挪用公款罪判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判多久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