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不需要,股东借钱给公司不是应税行为,不需纳税。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一看清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二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签订合同前初见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做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减少损失。三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息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在企业和股东之间形成的这种债务债权关系中,即便股东和企业之间约定的有利息,将来企业连本带利一并偿还了的情况下,股东也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作为纳税义务人来讲,日常生活中也得知道哪些才属于应税行为。
  
  
  


·行政处罚送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如何规定
      行政处罚送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如何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3、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 增资增加股东就比较快。股权转让变更股东就比较慢,因为还涉及到面签。但是只要材料进场,一般3-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二、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


·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
      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怎么交的问题,包括了交强险应该到哪里去交,以及应该交纳的交强险数额是多少。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机动车交强险到哪里去交 车主们缴纳交通强制险的渠道主要有:各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汽车4S店、车险...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一项强制险,如果不投保,车主自己就要承担本该由交强险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由我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我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对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药费等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如果单位和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提交一定的材料是少不了的。基于此,为了方便您了解,下面我们将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 土地使用证是个体对国家土地具有使用权的重要法律依据,确认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及相关期限。可是,人们对于办理该证是否收费比较疑惑。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交钱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


·在我国摩托车与汽车醉驾一样吗?
      在我国摩托车与汽车醉驾一样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