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三、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在质押行为当中,质押物的交付问题也是出资人和抵押权人相互协商确定的。抵押权人到时候也一定会先确认好了质押物现在的状态,如果发现质押物还在第三人手中的话,根本就不会和当事人形成某种债务债权关系。
  
  


·有些车主可能在犯过错误之后
      有些车主可能在犯过错误之后,比如在醉驾之后不仅要得到相应的惩罚,还要写下相关的悔过书,那么悔过书醉驾检查怎么写?根据一般的说法来讲,首先,悔过书一定要诚恳并且真实,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检讨。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酒驾犯罪缓刑悔过书范本 检讨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同志...


·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一、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划痕险保险期间可以不限制次数但是不能超过投保时的保额,超过之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但是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走划痕险来赔,但是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划痕,车损里就可以赔了。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


·车子按揭离婚后怎么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范文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因此产生的冲突也是数不胜数。当一方车不接受调解和警方劝说之后,交通事故报案材料就显得尤为重要,车主可通过这种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今天的我们就给您带来一篇交通事故报案材料范文,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 尊敬的交警大队: ...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不可以。车卖了买主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无条件履行合同。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房。很多买房人都在问延期交房是双倍赔偿吗?这毕竟关系到买房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延期交房双倍赔偿吗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金,那么只能选择高的一方面承担,不能...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一、交通事故人命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命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