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争议调解书的格式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书
  ( )字第  号
  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申请调解对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上列双方因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申请调解方:(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签名盖章)
  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制作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调解是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因此,该法律文书的主体是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上必须有三方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2)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上,应当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
  (3)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要将纠纷提交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4)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且,只有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企业才可以主持调解。
  (5)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企业全称及法定代表人)、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然后由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和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6)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内容,企业调解委员会也应当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但同时,该协议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是说,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劳动者双方就争议事件达成一致时候,需要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签订劳动争议调解书,调解书上还必须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对于调节的事宜若是还有异议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提起诉讼,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请假期间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小微企业员工入股如何分配
      员工入股按股份所占比例分红。分红按照利润,不是将公司资产都分了。公司利润多少,然后按当初投资额的比例来分。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金问题。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你需要进...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设计单位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涉嫌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的成立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则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单位,个人不构成本罪。...


·工程转包可收管理费吗
      不能。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很多工作者要十分重视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那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
      一、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合意拟定后签署,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要您注意一些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的内容。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约定工资与实际履行工资不符怎么办
      约定工资与实际履行工资不符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属,为本人6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个直系亲属,为本人9个月工资,供养三个或者三个以上,为本人一年工资; 3、供养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被检察院带走,是否停发工资,要作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被检察院带走时,其人已经被国家机关做出开除决定,其工资肯定要停发的。如果公务员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立案,并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