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分割方式: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理共同财产额方式是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是一方主动表明放弃共同财产的,则就由另一方全部享有,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分割的只能是共同财产而不能是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个人财产。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会承担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鉴于现代网络的发达,很多人都已经养成了“有问题找度娘”的习惯。而不少购房者在初次购买二手房,不知道它的流程的时候,一般也会这么去做。那么,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只网签而没有办理备案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如果只网签不备案有风险的,只要协商好按照法律法律规定的要求走就没有任何的风险;现在是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
      一、自建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自建房拆迁阳台按照临建进行赔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可以后悔。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它是一种实践合同,动产是以交付给受赠人为实现;不动产则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如果赠与人反悔,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和《赠与公证细...


·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一、小产权房拆迁一定没有补偿吗?如果有,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一般地,合法所有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后,将会按规定给予补偿。而小产权房属于集体所有,所以被政府依法征收拆迁后,买卖双方也会考虑是否可以获取拆迁补偿。不过,这...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与开发商打交道,而此时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注意,以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之中,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对于购房的流程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第一...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合同需要提前解约的时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可以有效的防止日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纷争,整理了一份解约协议范本,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