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工伤有哪些种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呢?要是认定出来不属于工伤的话,很显然就无法要求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工伤有哪些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1)轻伤;
  (2)中度伤;
  (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5)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近年来,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并且劳动者申报工伤常常受到用人单位的阻碍,工伤赔偿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面对这些情况,如果作为劳动者的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周口律师。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要特别注意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他们的项目是否列入了投资计划,项目的规划,设计有没有获得相关的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进行招标。其次就需要关...


·以末位淘汰而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画等号。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看,我国法律没有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直接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但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无效,而且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头部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拿到结果?
      头部工伤是工伤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于头部构造的复杂性,鉴定所需时间较长,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需要您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耐心去等待结果。那么头部工伤鉴定要多久才会有结果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做一些解答,并告知您关于头部工伤鉴定的最新标准。在医疗期满了之后就进行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


·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是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任何一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决劳动合同,若职员涉及刑事犯罪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我国关于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期间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 ...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员工复工后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


·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 一、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


·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否违规?
      新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工资标准及发放形式。按照规定,工资不能隔月发放,现在不少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都采取扣押半个月工资的做法,也就是延期十五天发放工资。那么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否违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个问题。一、新入职扣押半个月工资,单位是...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该严格把控质量关,确保工程如期交付。因为施工方法、人员管理及其他因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比较多,严重者会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出现问题就应该及时处理,那么,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按照质量问题...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是有一个严格的法定要求的,一般来说,雇佣关系中的员工每日的工作制度都是实行8小时工作制,当然,在有需求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加班,而针对这种加班,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