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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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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意见书的含义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察终结后,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依法起诉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提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应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起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是对侦查终结案件的总结。人民检察院对这一文书,要依法审查,按时作出起诉、免予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制作起诉意见书是为了给法律监督机关提供书面依据,充分体现了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协同作战,惩罚罪犯,准确执法的原则。
(二)起诉意见书的格式
起诉意见书,主要有标题、编号、正文(包括人犯基本情况、罪行、起诉根据和理由)、受文机关、落款、日期(或附件)等六部分。 。
(三)具体写作方法
1、标题及编号。标题为《XXX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在其右下方写明编号,编号一般由年度、单位、部门简称和字号组成,例如“[1987]X公X字第X号”。
2、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化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捕前职业、工业单位、现住址(户籍所在地)、被捕时间、地点、简历等,如被告系两人以上,按主从关系依次写明。
3、罪行。可表述为:“被告人XXX(姓名)XX(案由)一案,经本局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侦查,证实被告人犯有下列罪行。”
犯罪事实。按几大要素叙述,即:犯罪的时间、地点、情节、客观情况、动机和目的、手段、造成的后果、掌握的证据,逐一写清楚、切忌念混。
认罪态度。被告人对其犯罪的事实,是主动坦白交代还是被迫交代,是被群众揭发,还是被同案犯提供,应予以说明。
4、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一部分主要论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扼要地分析被告人的罪行危害及罪行性质,根据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确定被告人的罪名,并结合分析被告人从重从轻的情节,然后引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本案移请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在“此致”后另提行顶格写“XX人民检察院”。
6、公安局长署名。
7、文书签发日期,并加盖公章。
8、附件要目(或附注):
1)被告人XXX现押于XX看守所;
2)被告人XXX的预审案卷共X卷X册;
3)其他(如有赃物、证物和违禁品等应写明)。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 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


·什么是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在我国,侦查是全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独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家专门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一般情...


·公安侦查阶段若干法定期限
          将不予立案决定通知控告人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复议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复议作出决定期限 10日以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


·搜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检察院刑诉规...


·搜查笔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笔录)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八十四条 搜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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