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议在生效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离婚协议书来讲也不例外。当然离婚协议书与其他协议书是存在很大不同的,因此具体产生的效力也有所差异,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
  凡是协议离婚的,都必须要有一个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也必须通过协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协议将很难达成。那么离婚协议书到底有多大的效力?本律师总结自己的代理案件的经验,现对一些现象总结如下,供您考虑
  1、有些人对协议书视为禁书,哆里哆嗦就是不敢在上面签字,唯恐自己的利益在上面表现得不全面
  2、有些人则是让写什么就写什么,反正自己也不想履行该协议书。
  3、有些人根本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当回事,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根本不假思索,随便得就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4、有些人动不动就签离婚协议书,在正式离婚之前有人居然签了十份协议,每个版本都不一样!
  5、有些人在对待协议书的约定时很不认真,仔细一读,到处都是漏洞,为今后的履行带来很多麻烦
  总之,在对待离婚协议书的观点、态度及做法上差别很大,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是不管有什么样的观点、态度,想要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夫妻:对协议书不可小看。
   二、有多份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通常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的抚养,而这其中关于债务的承担,一般是不能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的。换言之,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效力,就要具体区分为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了。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人愿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且会把协议拿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他们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婚内财产协议时,...


·一、老人在婚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老人在婚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


·新婚姻法婚后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有证据证明能...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第一,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取证。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那么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对抚养的争取有极大的好处。尤其如果对方身体患有传染病等不适用抚养孩子的疾病,那对己方争取抚养权就十会...


·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
      离婚时,婚外情一方属于过错方,过错方要对非过错方进行赔偿,证明对方过错的方式之一就是提供婚外情证据,那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情证据如何取得 一般来说,婚外情证据包括以下证据: 1、书证 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人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


·2023年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新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的赔偿标准是315.94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