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务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辞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务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辞退
  
  一、公务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辞退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三、公务员辞退的程序
  
  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根据规定,如果公务员在被辞退之后,那么他就不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当然被辞退与被开除,其实都还是不一样。一般说开除公务员,其实是给予了其处罚。但要是辞退公务员的话,往往是因为其具有一些法定的情形,如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也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等等。
  
  


·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您都知道,使用童工违法,《劳动合同法》因此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限制。那么究竟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用工年龄一般在十八岁以上,特殊情况十六岁以上也可以。下面将继续了...


·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
      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 一、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在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个人或者企业的疏忽,可能会发生种种安全事故,而安全措施的匮乏,使得事故造成的影响会超出我们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呢,下面将由我们给你详细讲解。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有谁承担?
      在诉讼案件的举证环节虽然主张“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诉讼案件毕竟事关当事人双方,这也就意味着双方都有举证责任。但是在举证责任并不是平等的分配,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明确的举证责任承担者存在,另一方主要是质证。那么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由谁来承担呢? 一、劳动关系建立时...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很多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以后就会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果说自己确实和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了,但是用人单位又予以否认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用人单位也是为了逃避自己对工伤的赔偿问题,劳动者本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下面我们为您介...


·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


·定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法律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关系指的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提供报酬,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众所周知,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在劳动争议以及处理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的工作便是劳动关系的认定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劳动关系法律解释的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关系法律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