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民死亡后会发生遗产继承问题,现在很多人都属于高收入人群,名下财产丰厚,这就涉及到遗产的确定。那么,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虽然法律规定了遗产的范围,但是实践中,这些财产可能是共同财产,也可能是不法财产,而不法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二、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以下几个问题必须明确: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公民死亡后会留下财产,但这里面不是所有都是可以尤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其中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介绍的很清楚了。而公民在去世的时候除了会留下遗产外,还有可能留下了债务,此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公民生前的债务做出清偿。


·奶奶生前给的钱算遗产吗?
      奶奶生前给的钱算遗产吗?生前给的钱不算遗产,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


·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存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


·送养的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送养的儿子还有继承权吗从小被送人的孩子,那么就和他人形成收养关系了,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就不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一、再婚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


·林权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林权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一、林权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林权的继承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个人财产,而且继承者也拥有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继承; 对于继承林权的公证,需要带上的资料包括林林证、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继承人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等。需要所有继承...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时肯定是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代位继承纠纷该举哪些证据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一)代位继承继承主体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