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离职了,公司却不发工资,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但是这个赔偿应该与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分开计算,而在结算的时候则可以合并结算。若是离职后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予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申请调解。若不愿调解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二...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招标对于很多单位来说是经常会遇到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一些建筑工程类的企业来说,招标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管理,可见招标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通过标书可以将自己企业的综合实力展现给您,这就需要有规范的招标文书才行,那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


·一、加班的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一、加班的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加班工伤认定的依据为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其中的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员工违反纪律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工程变更合同的相关知识
      工程变更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变更合同含义 所谓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
       一、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公司无权把应当有劳动者持有的劳动...


·怎么和工地工人签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配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我们的赖以生存的世界没有五颜六色的灯光色彩,没有霓虹灯,有的只是单调的蜡烛的黄光,可见,灯光对于我们的重要性,灯光是需要通电的,通电了才能发出亮光,才有各种颜色,各种类型的光。不仅是灯光,我们的手机,电脑,电视等等电子产品,还有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需要用到电,...


·公司能否辞退孕妇期女职工?
      可以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


·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一、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证明 1、证明人自然情况: 2、证明内容:证明受伤者是于何时来单位的、岗位:月工资 元,何时受的伤,怎么受的伤,伤在什么地方了。 3、以上情况属实。 4、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5、年月日。 二、没有证人怎么办? 可以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