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能否辞退孕妇期女职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辞退孕妇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为了鼓励女性就业,也为了鼓励大家生育,有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特殊时期的女员工,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应该怎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后,具有约束力。而且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违反规定则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北京这个人才济济的地方,对于劳动合同又会有怎样不一样的规定呢?在本文中我们就将给您介绍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规则。 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参照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


·怀孕期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
      怀孕期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一、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1、《中华人...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一、工程款拖欠的后果包括哪些?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政策是什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政策是什么?一、补偿政策 公司因为拆迁要遣散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经济补偿政策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您应该对混凝土是不陌生的,混凝土是房子或者其他的建筑工程的必需的材料。简单的来说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决定了房子的质量。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混凝土施工质量的要求。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


·一、试用期未到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未到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水利建筑,还是公路建筑,这都是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所以说对,程质量一定要引起注意。不过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