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一、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是行为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所以,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
  
  二、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玩忽职守罪,主观要求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存在故意,就是带着玩忽职守的故意实施的行为,属于行为犯。一般该罪都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身上。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来实施犯罪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有组织犯罪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对有组织犯罪的预防方法有哪些?1、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 ,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2、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等...


·最新的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犯罪既遂标准是在绑架犯罪中被绑架人要在犯罪行为人向特定关系人提出财物和其他非法要求时,才真正具有“人质”的完全意义,绑架犯罪的基本犯罪特征才能全部具备,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有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两种情况存在。既遂标准在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中...


·犯诈骗罪坐几年牢 如何衡量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但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中规定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犯诈骗罪坐几年牢呢?在处罚之前需要先衡量是否构成诈骗罪,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何衡量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 (一)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提请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要是满足了规定的减刑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获得减刑机会,虽然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1年,但实际上也是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监狱。而我国对提请减刑的程序也是有要求的,那究竟提请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提请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1、提请减刑、假...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轻伤害缓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安定社会都是因为国家制定了一套法律来维持着,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触犯法律的人都要被或轻或重地判刑,但有一些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今天我们为您举个例子,介绍一下关于轻伤害缓刑标准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


·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缓刑?
      在我国国家驾驶人员的行为准则为应当进行规范化管理,于是便有了交通法的颁布和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关于醉驾的处罚中也会有相应的徒刑判处。那么,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缓刑呢?按照刑法的规定,适用于缓刑的情况当事人应当满足血液酒精含量的合理范围内才可判处缓刑。 一、“醉驾”入罪适...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