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一、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不需要,公司里面重大事项,只需要通过代表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的股东会议通过即可,无须全体股东同意,外资转为内资即此处所说的重大事项。
  
  转变的流程
  
  首先第一步,由中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资转内资,必然有外方
  
  的股权被中方收购,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交割方式。
  
  第二步,找个职能部门认可。协议不能是私下的,得找个权威部门认可
  
  ,外商投资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商务局,外商来投资必须在商务局登记备
  
  案,外商撤资也必须告知商务局。商务局认可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后,出具红头文件。
  
  第三步,资金交割。外商开始来投资时须经外汇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
  
  后才是合法的外资企业。才允许外商汇入资本金并将其兑换成人民币后
  
  使用。现在外商要走了,外商愿意以多少钱变卖自己的产权,外汇局同
  
  意后方可购汇汇出。资金交割完毕,注销外资企业。正式转为内资企业
  
  外资可以转内资!
  
  二、办理工商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一般是外经贸局或商务局)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终止原合同、章程、撤销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4、转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原投资各方签署的同意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6、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7、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8、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的外资转内资申请报告。
  
  三、外资与内资区别
  
  1、资金来源不同。内资不含外资成分,内资企业资金来源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等五类。外资企业则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2、税收政策不同。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税率是一样的。但是外资的企业享有所得税的优惠,外资的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征税的对象选择方面有所不同。现行内资的企业和外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一些特殊的区域外资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的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的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的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内资与外资公司的具体界定:
  
  1、内资企业是指股东全部是境内的公同或组织,不涉及境外股东。
  
  2、外资公司有:外商独资(股东全是境外公民或组织)、中外合作、合资(股东一方是外商:包括境外的组织和公民;一方是中方投资者:仅限于法人组织)。
  
  3、三个外国股东只能成立外资企业,不成成立内资公司。
  
  4、外商只要投资的项目符合《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都可以申请在境内投资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5、外商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境内直接设立内资公司,折衷的办法是,外商首先设立外资企业,然后该外资企业再和境内股东投资设立内资公司。
  
  6、外方和中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有两种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再投资的企业就属内资公司了。
  
  外资转为内资,就是将公司的资金结构进行更改,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属于非常重大的事情,所以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无权对该件事情进行决策。外资的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等等类型的公司。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资。上市企业融资方式很多,实践中涌现了不少经典案例。那么,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市企业融资案...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有些员工基于个人考虑,或是因为公司的问题,比如公司条件苛刻,未提前辞职走人,结果造成公司损失。因此,有些公司为惩罚该员工,不给离职证明,导致员工不能跟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
      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 一、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应该怎么签合同? 一般都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独立的签合同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业务都是相互独立的,在签合同的时候也互不瓜葛,但子公司和分公司签的合同需要到总公司报备。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


·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1. 什么是公司法?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出资方式? 公司的设立、经营、解散等事项都需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法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公司成立之初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的,而原有的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出资应出具验资证明,那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新公司法规定了哪...


·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我国的公司法确定了公司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义务。因此,与公司经营息息相关的技术入股问题也在其中有明确约束。那么,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通过阅读下文,您或许可以得到答案。 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子公司法人资格是怎样的
      子公司法人资格是怎样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子公司法人资格是存在,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以及董事会等。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织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当劳动关系需要变更时候,怎样进行转劳动关系呢,转劳动关系条件繁多,程序较复杂,这里简单介绍下转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条件,熟悉这些程序和条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一、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企业倒闭怎么办理手续? 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企业倒闭的程序 (一)破产案件适用 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