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后肇事司机必然需要在经济上对家属进行经济赔偿,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则是经济赔偿的关键要素,直接关系到伤亡家属可以得到的金额高低,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该标准对死亡家属赔偿金额的影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中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那农村户口与农村居民有何区别呢?《解释》出台前很多年,我国公民的结构基本划分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几大类,而且作为人数最多的农民基本上是固定在农村区域从事农业生产,最早是基本没有人外出打工,到后来有很少一部分人外出务必(这部分人即使外出时间也是很短暂的或者说是收入的次要来源,无法彻底离开农业),再后来,因农业产值的降低,仅仅靠农业收入已无法保障一个正常家庭的基本支出,大多数的青壮年农业人口涌入城镇,以非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甚至有很多农村人员在城镇扎根,这类人群实质上与城市户口居民并无区别,现实状况告诉人们如果继续按照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显然很不公平,出台《解释》的亮点之一就是一改以往以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的落后做法,以“居民”定标准。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队伍的迅猛增加,但是这些“农民”大部分户口未迁至城镇,实际上已“人户分离”,在城镇居住、务工、生活,已融入城镇,其居住、职业、生活及消费均与城市人口无异,交通事故对其产生的损失已不同于在农村所受损失,远比农村大很多。故一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户口认定标准并不单单是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判定的,这其中主要考虑到很多伤亡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是他们已经迁徙到城镇生活,并长期以非农业劳动获取收入,所以这类交通事故中的农村户口伤亡家属应该被按照城镇赔偿标准来得到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
      随着交通的发达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都拥有自己的爱车。随之伴随着不好的一个现象就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人不知如何办显得束手无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1、查看伤...


·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
      说到交通事故,就想起了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来定数额,那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实践中很多交警在评估交通事故时会扣当事人的车辆,这种行为对吗,即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否扣车?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交通事故损失要如何评估 (一)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 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分为很多种,有的是个人的,也有的是公司的,那么当公司的司机为完成公司交代的生产任务,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呢?除了正常的处理流程外,公司有哪些规章制度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解析一下公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现场勘查 1、发生...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我国每年处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为我国沿海城市,更是一个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队光是每年花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的人力和物力就有很多。那么,结合各方面的材料,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来给您讲解。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也不一定可以取车,取车的时间要等交管部门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不可以享有,因为虽然说对未成年人来说,他不能够享有相关的一个务工费用,毕竟他还没有工作,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不能够计算,但是他的监护人会为此而承担一定的时间方面的代价,需要照顾他,所以是有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


·货车超载标准是怎样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其实这样做是不违法的,但是对付款一方是极大的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从实质意义上的。因为签订了合同就表明,双方对这一交易或者这一商事活动都已经认可了,合同还显示出双方都同意履行的义务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一旦发生了纠纷,那么付款一方就会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