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7、 事故调查材料;
  
  (1)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2)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3)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4)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6)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7)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二、交通事故工伤的规定条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
  
  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想要得到工伤的赔偿那么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档准,确认是否在属于工作的范围时间之内,因此,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就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要有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该选哪个?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规定项目来进行一次性的医疗费用和具体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就慌不择路,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甚至还有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这样不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还容易扩大事故的损害。那到底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 ...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


·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
      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 一、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 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能拒赔吗?答案是否定的。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条规定应理...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 金融市场当中,有些机构针对一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代办转让过程当中,对交易规则,报价规则和其他各方面必须要符合新三板制定的整体交易规则才可以的。有些企业在第一次挂牌到科技园区以后,其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


·关于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业主并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最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