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完全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只要是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书,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同时,还呼吁向疫情严重地区发放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减免相关手续费用。目前,已经有银行明确相关政策,建设银行26日表示,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延期还款一般只是针对于在疫情的期间,在进行申请的时候也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延期的归还也是很大的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但如果双方约定好归还的时间就需要依法的进行归还,避免对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债务有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债务有什么? 在公司的建立过程当中,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会需要一名或者多个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别看着公司法人表面很光鲜靓丽,但是责任却不少,那么“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债务有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即将会为您解答。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而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借款的话,那么会要求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存在,主要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着想的,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担保人,也还不起债务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是不需要坐牢的,因为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个...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你问的应该是借贷关系,诉讼时效使用时效的一般规定,是两年。 ...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在民法典中,叫合同权利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


·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一、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一、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 1、借款人死亡,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清偿债务,实际情况中,不一定能够立即收回欠款,关健是落实债务人。 2、法院只会对向其申请债权的债主负责;不同债主之间...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开庭当天对方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合同中的约定的时间来还款的,当然,也不排除债务人提前还款的现象。提前款换的话,有些可能是提前将几个月的款项还完、有些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还款等。但是不管怎样,提前还款肯定是需要补充协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还款合同提前还...


·还款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还款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