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完全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只要是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书,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同时,还呼吁向疫情严重地区发放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减免相关手续费用。目前,已经有银行明确相关政策,建设银行26日表示,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综合上面所说的,信用卡延期还款一般只是针对于在疫情的期间,在进行申请的时候也需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延期的归还也是很大的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但如果双方约定好归还的时间就需要依法的进行归还,避免对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
  
  
  


·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 银行贷款一般会有利息,个人欠款也
      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 银行贷款一般会有利息,个人欠款也可以约定利息。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如果要约定利息,对于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才是合法有效的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欠款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起诉讨债。具体来说,个人欠款不还时怎么起诉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在下...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欠条的格式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发生纠纷的时候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中还是很多债权人粗心大意忘记写名字,那么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没写名字怎么办? 这个欠条书写有瑕疵,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请贷款怎么写。其实,由于贷款种类的不同,贷款申请书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比较典型的贷款申请书的范例。 助学贷款申请书范例 尊...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诉讼书范文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


·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一、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基础性罪名,在实践中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也最难把握。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民间借条有效期正常情况下是三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不可以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