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二、债务问题
   1、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确定的。《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2、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3、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合同法》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的变化对公司对外债权债务是有影响的。相对来说,有关获利的债权问题是十分容易解决的,而有关偿还的债务问题则比较复杂。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应当将债权债务问题提上日程,让公司股东以及未来股份持有者对其知晓,并依法告知公司债权人,否则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并不简单,应当谨慎处理,以免引起纠纷或为公司以后发展埋下隐患。
  
  
  


·分期缴纳罚没款程序主要是什么
      分期缴纳罚没款程序主要是什么?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应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原因,行政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理判断当事人缴纳罚款的能力,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即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要防止当事人借此逃避法律责任...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债券(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简称CMO) 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


·混合担保情况下,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是否可以免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现行法未规定担保人代位权,其他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并不能代位取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即使在债务人物的担保被放弃的情况下,其他担保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故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不必然对其他担保人的利益造成影晌,除非其他担保人相对于债务人享有顺序利益。在其他担...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公司虽然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来筹集资金,但是这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永久的发行债券,一般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这也是为了防止一些公司恶意发行扰乱市场秩序。那么,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最短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券不同,期限也...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借款用途不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


·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书怎么写?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会影响债务实际的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夫妻一次性支付的债务就不能分期。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