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墓致死多人如何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墓致死多人如何判刑?盗墓致死多人的情况下,按照故意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死亡来判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盗墓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或者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上述判罚标准来进行处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存在异议的,还可以提出上诉并要求上级司法机关来进行重新认定。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
      卷烟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二、特征表现侵犯知识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怎么认定?
      近几年,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个信息犯罪的案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也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严重的话会导致个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我们下面和您一起了解一下该犯罪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多少钱才构成诈骗罪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可以说在生活中随处都可以看到,如今比较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了,但并不是针对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构成诈骗罪的,此时要求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多少钱才构成诈骗罪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多少钱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事辨认笔录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辨认笔录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二、刑事辨认的规定1、人民...


·行为犯成立犯罪未遂吗?
       一、行为犯成立犯罪未遂吗? 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


·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设赌场罪司法...


·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说到共同犯罪,很多人首先就想到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一个犯罪的行为就被称之为共同犯罪,这个想法是正确但是不全面的,因此共同犯罪的行为并不只是实施行为,别的一些行为也可能会涉嫌共同犯罪,那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呢? (一)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


·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规定了诸多犯罪后从轻处罚的情形。实践中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呢?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情况赔偿经济损失。而此时犯故意伤害罪要如何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哪些条件下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 (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


·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在我们国家这种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这么迅猛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会走上不法犯罪的道路,比如分非法制造以及非法出售,那么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根据相关的规定,非法制造和出售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买卖。详情请看下文。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很对诈骗方面的犯罪,但却没有一个是电信诈骗罪。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利用电信来实施诈骗的话,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或者符合规定情节的,此时一般是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此时说到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其实也就是指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电信诈骗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