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口罩涨价怎么投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家口罩涨价怎么投诉?可以拨打12315投诉处理,也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口罩涨价已经涉嫌哄乱物价的情况,在疫情期间需要从严进行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物价部门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还需要对口罩的价格进行限价处理。
  
  
  


·一、没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一、没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是: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个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
      个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 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违约一方按约定履行,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


·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今,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手续的事情层出不穷。发生这样的事情,受到伤害一方往往会要求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多分一些。最近有些昆明市民向我们求助,咨询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那么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昆明婚外情离婚财产...


·有配偶又与人同居算是重婚罪吗?
      一、有配偶又与人同居重婚罪算是吗?看情况,不一定就是属于重婚罪。1、重婚行为重婚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离婚后不...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不...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


·一、离婚孩子9个月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孩子9个月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岁之前属于哺乳期,原则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不想和对方在继续走下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的亲生小孩对其父母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了,不会对其亲生的孩子的继承权有任何的影响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权,并且还是《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