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继续有效。民诉法没有诉前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09条规定的是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程序法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因申请人在诉前财产保全后三十日内起诉而应解除诉前保全或由审判合议庭另行制作保全裁定,笔者理解立法愿意已赋予诉前保全的效力具有延续性。因此,诉前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起诉的,该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也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4、被保全财产范围的广泛性。人们认为,能适用诉前保全的财产除有形财产即动产和不动产,如货币、车、船、钢材、木材、房屋等外,还应有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债务人到期债权及财产所有权派生出的其他财产权等都可以作为保全的对象,只是保全措施与有形财产的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保全是限制履行,而不能对第三人的财产直接保全。以上就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的财产保全类型,其担保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司法机关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事项时,也需要对担保的财产进行认定,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才可以进行办理。
  
  
  


·在生活中,每天有很多人购买共有房屋,但不知道什么是共有房产买
      在生活中,每天有很多人购买共有房屋,但不知道什么是共有房产买卖纠纷,更不知道共有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怎么规避。共有房屋买卖纠纷是指在共有房屋买卖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总称。现实中因为共有房屋买卖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具体该怎么来规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共...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一、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


·上海厂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厂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汇集了大量企业厂房,上海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会对一些厂房进行拆迁。对此,政府会对涉及到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因拆迁而带给企业的损失。那么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上海厂房拆迁政策的相关知识,为您重点...


·现在各大省市的回迁房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回迁房其实也就是政府在
      现在各大省市的回迁房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回迁房其实也就是政府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发放给户主的拆迁安置房。由于回迁房是属于这样的一种性质,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回迁房不管是对外出租或者是对外销售的时候,价格都是比较便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民的回迁房能不能买? 一、在我国公...


·荆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荆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政府在进行征地的过程中,有不少被征地者的房屋会出现在征地范围内。房屋的征用会使得被征地者失去居住之地,对日常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政府部门除了需要在经济上对他们给予补偿之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他们的居住问题。那么湖北荆门房屋拆迁补偿...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屋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


·在租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也遇到过被诈骗的情况,此时不仅不能租到房
      在租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也遇到过被诈骗的情况,此时不仅不能租到房屋,反而还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更多的损害。因此,若你需要租赁房屋的话,建议事先了解清楚租房常见诈骗行为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房常见诈骗行为有哪些 第一类:假广告 在报纸、街头传单或某些网站上...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有哪些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个是在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交给贷款机构,用来证实抵押权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指在他项权利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