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照规定小三能告男人重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按照规定小三能告男人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二、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2、民事责任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都是要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内容来执行的,其中就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是不可以与他人再次结婚或者是出现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行为,当出现了以上的情形后也属于触犯了重婚罪,那么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
  
  
  


·公公打儿媳妇算家庭暴力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夫妻即使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也是不能解除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要是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父母还是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而在离婚的情况下也要处理抚养权问题。那此时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240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有效吗?
      为了办理一些事情,可能在夫妻之间会出现假离婚的情况。而实践中的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双方的本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注意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那具体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 假离婚...


·离婚子女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在财产分割上面产生争议外,要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很有可能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产生纠纷。而此时就需要开展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了。那到底离婚子女抚养权该怎么争夺?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1、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


·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婚内财产需要公证吗
      不少人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办理的财产公证,当然也有夫妻是在婚后办理的财产公证。那么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此时要是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话,是不是也要办理了公证才有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1、 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2、出于对孩子成长考...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国家制定的法律保障的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国家制定的法律保障的是大众的权利,我们知道抗辩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权利受侵害的一种防御权利,提到抗辩权,我们一般将他分为先履行抗辩权跟后履行抗辩权,那么,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什么...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 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