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的,此时该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的抚养义务也是不能免除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要是亲生父母以离婚为借口为拒绝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话,则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获得有利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可以说也是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当然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这就需要结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了。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如何投诉卖家
      卖家不发货怎么办 如何投诉卖家 一、卖家一直不发货怎么办 如果买家拍下商品后,卖家一直未操作发货,可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买家还没有进行付款操作,即交易订单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若买卖双方协商需关闭交易,卖家在此交易状态下可操作关闭。买家也可自行关闭交易。在交易创建后...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确定?
      两个小孩离婚抚养权怎么确定?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律师,诉讼离婚是否需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律师?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在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时候都在考虑的一个问题,但其实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并非是诉讼离婚的专利,在协议离婚中只要当事人愿意也是可以请律师的。那到底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律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


·结婚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
      结婚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可以先起诉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可以的,第一次离婚一般不判离,第二次离婚的话再进行财产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


·结婚彩礼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 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 于 年 月 日结婚, 年 月 日生一子 。初...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现实生活中,子女抚养费在给付问题上一般是从约定的。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解决,则需向法院寻求帮助。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分割财产以什么时候的夫妻财产为准
      一、离婚分割财产以什么时候的夫妻财产为准? ?未做登记的婚姻其实就是未婚,你知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当然更不能获得任何财产。因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分手时一方只能带走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双方属于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当事人在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情况下,要是采取一些其他的手段,欺骗工作人员,从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这样的婚姻一般是属于无效的。实践中,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法律规定好了的,那到底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婚姻无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