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
  
  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
  
  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除此之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比如试用期、保密内容、竞业限制条款等等。但是就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两种,除此之外,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格外约定需要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但要是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则就是可以的。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也对本区域各类工程质量的管理做出了规定,以确保我国工程安全。接下来,我们就以浙江省为例为您介绍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该案件的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六盘水盘县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哪里?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机构是由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医疗鉴定机构。而工伤鉴定地点的正确选择对于鉴定结果的法律上的正规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六盘水盘县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哪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盘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


·说到工伤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相关的赔偿的标准
      说到工伤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相关的赔偿的标准,对于不同的等级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如果是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并且致使童工十级工伤的话,不仅仅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那么,童工十级工伤怎么赔偿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一、童工十级工伤怎...


·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对双倍工资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工伤,当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提出自己的申请主张,然后向工伤认定部门来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材料等。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已经两个月没发了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三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三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希望对您有...


·劳动合同没满一年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没满一年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并未做违纪违规的事而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进行双倍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先向劳动部门投诉,经劳动部门调解仍解决不了,再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