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而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公民在被宣告死亡后又与他人结婚,其原配偶发现并未死亡,又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这时其原配偶并未再婚,对于此时该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此种情况下该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虽然此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婚姻归于消灭,但其在明知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主观上构成了重婚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重婚的行为,而且在原配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其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构成了存在双重婚姻关系的客观事实。即使原配偶已再婚,也不影响其构成重婚罪,理由为被宣告死亡人不论从主观思想还是客观行为上均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死亡后实施的结婚行为,不论其原配偶是否再婚,均应以构成重婚罪论处。二、重婚的类型有哪几种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的,此时仅仅是指法律上的死亡,但同时也会产生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果。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一方被依法宣告死亡之后,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开始就会消灭。对于配偶来讲,可以与他人结婚。但对于被宣告死亡的人来讲,可能就要看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能与他人结婚。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自判决生效后给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国家对于酒驾这方面的问题管理的比较严格,这是因为醉酒驾驶的会
      国家对于酒驾这方面的问题管理的比较严格,这是因为醉酒驾驶的会严重的危害社会的利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时候吃到了含有酒精的东西,那么,许多人都想要了解吃槟榔可以查到醉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吃槟榔可以查到醉驾的相关规定是怎...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国家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


·抚养费给付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抚养费给付规定是怎么样的? 抚养费给付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可否认,有外遇、有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几乎泛滥。夫妻在婚后应当彼此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了婚外情、有了外遇,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而在有婚外情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
      一、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怎么办?婚后财产分割后没钱给应该申请法院介入调查。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
      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在这个信息化社会,政府信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很多重要的信息,都是来源于政府网站。政府在工作过程中,会对信息内容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公开,我国相关法律也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种细节。那么,国家法律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


·是否要给私生子抚养费 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吗?
      有很多人因为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己成为私生子,从而在生活中遭受他人白眼,甚至有的时候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愿意给自己抚养费。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父母是否需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是否要给私生子抚养费要给。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为了便于了解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情况,便于查明是否存在无效原因或可撤销原因,以及为了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必要作出特别规定。第一,应当以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