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国家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的定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我国的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因此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的解答就需要从两方面入手。《国家赔偿法》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对于行政赔偿主要是涉及对人们人身和自由方面的侵害,如果是工作人员个人的行为那么国家不承担责任;刑事赔偿主要是涉及错判,错捕和错拘导致的侵权行为。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吗?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吗?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合理,具有法律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


·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做出判决
      起诉离婚的结果有多种,如果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话,则可能判决夫妻离婚,自然也有可能不予离婚。而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也是需要先经过审理才行,这势必就会耽误一定的时间,那通常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作出判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


·分居多长时间才能离婚
      分居多长时间才能离婚 分居二年可离婚。如果达到这个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并不是分居就自动离婚了。至于说附加条件倒没有什么。至于是否确实分居,那主要就是由分居方注意保留和搜集一些证据,比如在外面租房,保留租房合同啊,与其他家人同住的,可以寻求等...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
      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孩子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父母没有时间以及精力照顾孩子所导致的,从法律条文上看,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祖父母抚养孙子的条件 1、根据...


·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婚内财产需要公证吗
      不少人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办理的财产公证,当然也有夫妻是在婚后办理的财产公证。那么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此时要是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话,是不是也要办理了公证才有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内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


·离婚后私自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有的夫妻在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但却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俨然又过起了同居生活。那么对于这种,夫妻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私自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这个问题备受关注,答案是:离婚后私自同居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一、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离婚孩子抚养权与一般离婚没什么区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第一阶段...


·未婚同居生子是否违法 未婚生子的犯法吗
      一、未婚同居违法吗,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当代社会,离婚的人们越来越多,离婚不仅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您都知道,离婚后孩子只能和父母一方进行生活。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与抚养孩子之间有关系么?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夫妻双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就各自对共同财产立的遗嘱无效,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订立遗嘱,然后签字才有可能会具有司法效力。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抚养费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