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算吗?婚前购买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一方如果可以证明该项财产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一方财产不参与分割,无法证明的就认定为共同财产。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


·一、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有误工费吗?
      一、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有误工费吗?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可以双方协商就某一金额达成一致。二、交通事故工伤误...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之间无法顺利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的成本,还有时间的成本,有的当事人对于诉讼的流程不是很清楚,也就不知道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所以对于是否选择进行诉讼就很犹豫,为了帮助您了解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以及花费的时间,我们专门为您整...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车祸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的,具体需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伤残等级来判定,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的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误工证明 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资为 元,因其系请事假,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予支付。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格...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的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付款人付款之前,出口商仍然掌握对货物的...


·一、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应当有造成事故的人员,具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受害者,需要住院进行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住出院之后才起诉对方。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在受伤人员住院治疗,必须出院之后才能进行交通...


·现在无证驾驶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


·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今天,网的我们为云南的朋友整理云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会怎么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方法 1、现场私了...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