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上述第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


·2023最新工伤鉴定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基本要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然会导致工人的伤亡。受伤工人着急的话,可以在住院期间就提出工伤鉴定。经过劳动局的鉴定,明确伤残等级才能走下一步赔偿程序。那么,2018最新工伤鉴定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最新工伤鉴定级赔偿标准...


·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


·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为了规范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工作,为了提高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效率,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质量,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这些都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规定,对于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规范,那么,福建省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下内容: 各设区市...


·西安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是造成劳动纠纷的一大因素,为了能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不论是劳动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都会要求当事人出示鉴定结果以作赔偿参考依据。而该鉴定必须交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代为鉴定,当然申请工伤鉴定同其他司法鉴定一般都不是免费的。那么在西安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手指骨折一般会鉴定为十级工伤,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对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来看,有关手指骨折的定残标准有以下几项: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教师绩效工资和加班费怎么计算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2、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


·公司销售假药员工怎么判决?
      公司销售假药员工怎么判决?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