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入未装修的房子算私闯民宅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进入未装修的房子算私闯民宅吗如果房子所有权人一定要追究责任的,那么就算是未装修的房子在没有经过住宅所有人的允许情况下进入室内的都算私闯民宅,只要没有经过住宅所有人的允许情况下进入室内的都算私闯民宅,所以赖在别人家还钱算私闯民宅的。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私闯民宅打人,包括情形:(1)、如果行为者气势汹汹地闯入打人,主人不会同意其进入,一般就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2)、开始不反对其进入,后其打人后要求其退出,而不退出,一般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3)、开始不反对其进入,后其打人后要求其退出,其立即退出,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有无造成“轻伤”以上(轻伤、重伤、致死)。(4)、开始不反对其进入,后其打人后,也没有要求其退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有无造成“轻伤”以上。三、非法侵入住宅罪该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未经同意强行进人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所述,如果房子所有权人一定要追究责任的,那么是会算私闯民宅的,可所以对于私闯民宅造成轻微伤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赔偿,如果不能私下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也可以要求行政处罚。
  
  
  


·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开发票的。但是其实如果公司给交了住房公积金后,你的租房满足条件的话是可以凭借发票等相关信息去开房租租赁发票的。那么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房屋租赁发票在哪开呢?小面小面对于这两点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提供资料...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在这些购买者中间,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而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那么这种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下文将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的问题进行阐述,供您参考。 ...


·按揭房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按揭的利息计算有两种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1、等额本息计算方法:银行会在每个月月供款中,先收取剩余利息,然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会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2、等额本金计算方法: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


·一、公租房押金一般是给多少?
      一、公租房押金一般是给多少?对于公租房押金多少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都是根据每个地区自身情况,自己制定的。如果公租房押金条丢失,建议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看能不能退押金。1、公租房的月租金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各地的标准不同。2、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


·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的模版
      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人更愿意到农村购买房屋,来减少生活所带来的压力。因为农村房屋的一些特殊性质,所以在进行农村私人房屋买卖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相对比较复杂。那么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一)第一种情况:《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房的话,那么...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


·一、离婚时无证的房产不能分割吗?
      一、离婚时无证的房产不能分割吗?离婚时无证的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因为无证的房产证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在法律上的处理方法是保留当事人的居住权,而不对无证的房产进行分割,具体的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