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相关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相关内容有哪些 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
   (一)项目的审批
  1、项目承办部门按照上级或厂部确定的项目,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主要设备的内部配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概括、技术方案与要求,安全方案、施工工期、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以及拟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承包商名单。
  2、主管厂领导审批。
  3、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项目申请的真实性、拟邀请对方当事人名单进行监督。
   (二)资质审查
  1、项目承办人负责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项目承办人在邀请对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谈判时,应同时通知对方带齐各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
  3、法律事务室对对方当事人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合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
  4、纪监、审计部门对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准备会议
  1、合同谈判前应召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
  2、准备会议由承办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人员参加。
  3、项目承办人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确认。
  4、项目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草案,法律事务室可以予以协助。
  5、纪监、审计部门应当宣布谈判纪律,对保守我厂商业秘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合同谈判与审查会签
  1、项目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技术部门的人员参与谈判。
  2、项目承办人对谈判中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厂部有关领导请示。
  3、项目承办人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
  4、纪监、审计部门对谈判过程及谈判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五)合同签订、盖章与归档
  1、项目承办人将审查会签后的合同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2、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对签署合同用印的程序核对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至此合同正式订立。
  3、合同签订后,项目承办人应当及时将完整的合同挡案移交法律事务室归档。
  4、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及签订合同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六)项目实施及结算
  1、项目竣工后,由承办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单。
  2、对方当事人据此可领取《合同结算表》,进行结算。
  3、财务科依据结算表,办理付款事宜。
  4、合同履行完毕或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室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合同挡案。
  5、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管理有哪些程序这个问题,首先,合同管理的程序,并没有您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们要做好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维护工作就可以比较好的管理好合同。另外,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步骤,我们都要仔细谨慎,不能出错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对于一些制造设备公司来说,涉及到购销合同都时候是很多的,因为对于设备生产制造公司来说,生产出来都机械设备都是需要售卖出去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购销合同,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吧。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机械产品购销合...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


·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首先,关于认定合同无效或者是有效,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才能对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 其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主动认定合同无效,除此之外,...


·合同口头约定有效力吗?
      合同口头约定有效力吗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经常遇到有朋友提出对委托代理合同管辖属于哪里的问题?看到的解答也形形色色并不统一,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工商局管辖、也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法院管辖?那么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待委托代理合同管辖问题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常刑事犯罪的主体都是自然人,但是有一些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单位是否能构成此罪呢?换言之,单位是否能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据1979年刑法的...


·合同中没写违约金可以不赔偿吗?
      合同中没写违约金可以不赔偿吗?合同中没写违约金显然还是需要赔偿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违约金作为逾期付款时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才可以向对方主张。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有哪些《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一、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纳税人签订的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财产租赁合同应...


·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对于合同、协议来说,原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要比复印件、传真件的效力高一些的。但有些时候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原件弄丢了,这个时候只有复印件。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