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日温州市的部分市民,20年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即将到期,并且有部分平台上盛传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候,需要缴纳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就导致这一部分土地使用证即将到期的公民们非常的担心。所以希望我们的这篇,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的资料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这是《物权法》149条讲的,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现在是按有偿怎么收费,无偿怎么收费,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大致可以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购买的是新开发的商品房,出现这种情况,那只能说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交纳出让金的时候,只交纳了20年的出让金,所以只获得了20年的土地使用权;( 二)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就说明,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只剩下20年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采取的办法就是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原则。所谓两不一正常也就是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以后是自动续期的,不需要公民提出续期的申请,另外网络上盛传的收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也是属于不实谣言,土地使用证续期不需要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就可以。
  
  
  


·2023宁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宁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880元/亩;旱地/园地:15440元/亩;林地:77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6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5712元/亩;旱地/园地:17856元/亩;林地:8928元/亩;牧草地和其...


·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一,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 2000-4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 3000-5000元/件 (一)审或二审审判阶段 2000-5000元/件 (二)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按照办...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给对方,但是为了表明对土地使用的面积的具体划分,当事人可能就会觉得还是到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证当中的一部分办理过户才比较放心。那么,土地...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毕竟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财富,虽然在我国个人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在公民之间进行转让的,拥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对土地加以利用,那么,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一、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是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


·房屋无宅基地证如何证实是自己的
      一、房屋无宅基地证如何证实是自己的 第一种便是建房证。建房正在有的一些地方也叫宅基地证或者是建房时的一些审批手续,也称作土地使用证。如果你没有这些东西的话,你就应该这样做了。 首先先向你所在的当地国土资源局去查阅你房屋的土地登记情况,看看你的房屋是否是登记在你的名下,是否...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近几年,陕西省因为公益设施的建设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陕西省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被您广泛关注。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欢迎您阅读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海城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