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检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其中有违法程序,或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的话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核以后可能会仍然作出批准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所以很多人针对这种情况,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一、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可以
  
  《国家赔偿法》第19条: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因此:
  
  1、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刑事国家赔偿如何复议?
  
  刑事诉讼法常识之回避决定如何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回避问题应当使用“决定”的形式。回避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作出,采用口头方式的,必须将决定记录在案。对于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回避决定的作出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在复议主体作出复议决定前,不影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参与案件的处理活动。
  
  1、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对检察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另外,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当然也是可以起诉复议机关的,前提是能证明被执行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是错误的。如果被证实刑事拘留的处罚结果已经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复议机关等国家有关部门对自己进行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所进行。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


·国家赔偿费是什么?
      国家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在某些领域享有特权,但是对于没有正当理由给他人造成损害同样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这一点上是与普通公民是一样的。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损害时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费,我们应该学会使用这项权利。 一、国家赔偿费 国家赔偿是...


·发现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现在社会越来越复杂,很多夫妻因为对自己的约束不够,而造成了对婚姻的背叛,以至于离婚。而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的那一方是否能获得赔偿,发现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您能从中找到答案。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是由原告来写的,也就是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就由谁来写。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二、离婚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这个在每个地方都是一种风俗习惯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是不少的,从意义上说像是一种契约的,在结婚登记前可以作为一种承诺的形式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结婚彩礼的法律法规的。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彩礼的问题,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的...


·在我国国家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国家的制度完善,社会上的各大领域都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便包括筹募资金合法合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您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按照相关文件的定义,非法集资可以理解为采用非正常手段进项筹募资金解决个人或集体的资金问题,并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样?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样?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一、农村二婚老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农村二婚老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也是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分出来,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公告离婚多久下判决书
      公告离婚多久下判决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15日后生效。公告送达作为一种送达方式,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经过15天上诉期被送达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后判决书生效。 二、哪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款例示...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项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