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二套房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河北二套房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先就是石家庄他是属于河北省的,因此河北省所规定的关于二套房的政策也是适用于石家庄的。还有就是具体的二套房的贷款利率需要根据购买的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比如说对于90平方米以上的不能低于百分之三十。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 一、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 房地产质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质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质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质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


·新婚姻法房子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中,对于婚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您最关心的,应该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有些婚房是在婚前买的,那么这类房产应该属于谁?还有房产证的置办时间也会影响着房产的归属。那么,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新婚姻法房子产权的规定吧! 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 一、根据...


·抵押后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抵押后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丈夫去世后妻子改嫁他人房子谁继承
      丈夫去世后妻子改嫁他人房子谁继承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二...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
      未成年人的房产自然是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的,这也算是其合法财产中的一部分,一般只能由其个人进行处分。当然,由于此时未成年人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很多时候都是由其监护人单位处分房产,不过此时也要情形要求。那究竟哪些情况下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房屋他项权证解除手续有哪些
       现代贷款按揭买房已成为了大众的主流,不少贷款按揭买房的人都会涉及到房屋他项权证的问题,当你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的那一刻起,该房屋的状态即是抵押状态,这种状态下的房屋要进行转让或者过户是很麻烦的,那么,房屋他项权证解除手续有哪些呢? 产权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后,按揭有两种情况,他项权证...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实践中,不管是对什么进行继承,首先看死者是否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没有那么就进行法定继承。此时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继承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


·房屋登记备案要什么材料
      相对来讲,在房屋租赁合同上面签字之后最好是按照规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这样对当事人来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去权益。那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的,此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