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瓶颈性的难题,故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般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将房产赠送给一方,或者是规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对于此种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在赠与之后,是否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额?
   一、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房产赠与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三、房产赠与相关规定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
  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夫妻双方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巴黎赠送手续,继而按照流程,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到指定机构缴纳税额。赠送是一种无偿性质的合同,一方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另一方只需要接受赠送物即可。
  
  
  


·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改造成统一的社区房。如果村民因出门打工而对房子没有需求的时候,是可以卖给本村村民的。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也对买卖双方有一定条件限制。那么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农村社区房...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也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税费,毕竟在我国不办理过户手续,肯定就是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那此时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呢?这才是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1、契税 ...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进行房屋租赁的,肯定是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的这份合同,并不是一定就会有效,还有可能出现无效以及效力待定的情况。具体说到无效的问题,那么实践中,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买卖不破租赁是不可以涨房租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


·在买房子的时候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就要十倍的
      在买房子的时候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就要十倍的小心注意了,否则很容易就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具体在买房子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买...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 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住房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你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你没法办贷款的话,可以直接找领导说明情况,要求退房。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而且如果当时的合同上说明贷不下款来不属于违约的话,双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没说明,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