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那么,对于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您了解多少呢?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出现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在以往的土地流转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开发企业,一般采取给予农民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办法,其结果是通过“一锤子买卖”造就了农民的“一夜暴富”,这实质上是对农民生存发展权的买断和透支,并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还承载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土地通过流转让开发商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虽然农民一时得了点甜头,但这意味着农民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规律的剥离和割裂。如果得到货币补偿的农民不善于投资和理财,不拥有自我就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只是满足于打打麻将、混混日子,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由富返贫,甚至于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三、优势是什么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了“产业股东”的做法,好就好在“双赢”上:既维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而农民成了股东,容易与开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又确保了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首先,土地虽然流转了,但农村原有的以土地和乡村文化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并未破碎,农民“还能在家门口种自己的地,赚公司的钱”;其次,农民每年按股份分红,为长远生计提供了“保险带”;更为重要的是,拿土地入股的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可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农民收益兑付的监管职能。四、影响是什么农民拿土地入股,不仅适用于农村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土地流转,对城镇化浪潮中征用农民土地搞公共设施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开发,也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因为人的城镇化,离不开对失地农民的利益保护。而这也正是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综上所述,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可以比较好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的同时,又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较好的实现了双赢。同时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最大的发挥土地的作用,让土地为您创造出价值,增加收入。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省、市的国土局有权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产生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一、产生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限几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限几年?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2、《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


·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
      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一、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当然属于工商局的核查范围。不知道你的执照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有限公司,你应该在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注册地工商局发现后,通知办理变更登记你不变的话,就应...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两区同建政策的落实和出台,旧城改建成为了城镇的主基调,特别是作为沿海城市的天津市,更是面临征用土地建房、修路等一系列变化,那么人们最关心莫过于征地补偿标准了,那么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相关规定显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二、农村...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在农村有很多农村宅基地,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的人会买卖农村宅基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农村很常见的纠纷,归根结底就是双方急于买卖,没有及时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事宜。价格是敲定这笔买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请阅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