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一)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二)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三)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二、贷款买房如何计算才合适?
  买房贷款计算公式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两种不同的方式各有优缺点。适合不同情况的购房者,我们先来看一下两者的计算方法。(一)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月要还的总数都相等,但是利息和本金占的比例每次都发生变化,开始时由于本金较多,所以利息占的比重较大,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本金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利息占得比重越来越小。举个例子,贷款20万选择20年还款期:按年利率7.47%计算,月均还款1607.5196元,支付总利息达185804.7元,还款总额将达385804.7元。(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个月换的数额都不同,其中本金的数额相等,随着每月本金的减少而递减,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利息由多逐渐减少。同样以贷款20万元20年还清为例,按年利率7.47%算,第一个月还款为2078.33元,以后每月递减,最后一个月还清时还款838.52元。支付总利息为150022.5元,还贷总额为350022.5元。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本金还款的方式比本息还款的方式少还了三万多,那么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选择本金还款的方式呢?不是的,本金还款在贷款初期月还款额大,还贷压力较重,尤其是在贷款总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相差上千元。对于目前收入不高的人来说压力会很大,尤其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逐渐减轻,所以适合目前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预计将来负担会加重的人群。例如有一定基础的中年人,未来退休后收入会减少,到那时还贷压力也减小了。而本息还款的优点是每月偿还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均衡,这种还款法还适合未来收入比较稳定或略有增加的借款人,如部分年轻人,现在资金较为紧缺,但未来有能力提前还贷,这样利息也会相对减少。对于精通投资、善于理财的家庭,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贷款利率,则占用资金的时间越长越好。由此可见,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合理安排首付比例,规划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最大限度的利用贷款,减少购房成本,采取何种还款方式,购房者应该根据经济收入状况、投资状况、未来负担状况、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等情况确定。真正达到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的目的。如果申请人并不满足银行的条件,则此时提出申请最终也会无法获得贷款的。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可能对开发商构成违约。当然,在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经济情况,贷款的年限并非越长越好,自然也不是越短越好。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计算才行。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


·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都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十分在意。其实,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俩个人的名字,也不一定离婚的时候就是按照共同财产割的。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就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部分,如果夫妻之间没办法协商好的话,最好还是走法律的途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 有的企业在公司运营当中,常常会遇到资金突然中断,资金周转中断的困难,需要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支撑。但是如果企业从银行走贷款的话,手续慢,根本就解决不了当前的救急问题。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贷款公司进行短期借款。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以实物(房子或者...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什么是房产质押和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什么时候买房子才会涉及到首付的问题呢?
      什么时候买房子才会涉及到首付的问题呢?这点应该大多数的人都比较清楚,如果是一次性支付了全款的话,自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至于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才需要由购房者首先承担首付。那一般买房子首付要多少才行?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买房子首付要多少在首套房的情...


·房屋他项权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登记这只是对房子的抵押登记换了一种说法而已,而生活中需要我们把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抵押出去的一般也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银行贷款了。并且伴随着房贷业务目前在我国还是每年呈现出上涨的一种趋势,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工作将来您都是有可能会接触到的,因此提前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登记...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那就是不能分的。究竟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五种常见情况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一)双方对夫...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流程有: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


·农村修路拆房有赔偿吗
      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元,具体的金额确定由原有房屋的材质和被征收原因确定,此外,还有有关于异地安置费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